嵩明:“四个三”加强国庆中秋两节纪律作风检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6 16:20:25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纪委结合国庆中秋节日特点,守住重要节点,抓住关键环节,盯住突出问题,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和方法,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国庆、中秋两节纪律作风建设检查。

抓好“三个账务”检查,严防以各种名义借节日超范围购买礼品、实物。以单位账务账为基础,查看公款接待、公款采购、津补贴发放、业务培训方面支出是否合理、合规;紧盯工会账,查看是否从行政办公经费大额转款到工会账,从工会账列支误工费、加班费、值班费、评审费,滥发津补贴情况;严查单位食堂账,重点关注以食堂账处理其他公款接待或其他支出。

抓好“三个延伸”,严防将节日账务转移支付。对县直单位下属协会、学会延伸检查,查看是否存在将单位支出转移到协会、学会列支;对镇(街道)下属站所、部门延伸检查,查看是否将镇(街道)公款接待、公款消费或其他人员福利转移、分散到下属站所、部门;对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结算延伸检查,查处单位是否存在虚增工程量,套取工程款,是否将公款消费转移至工程项目。

突出“三个重点”,严禁规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国庆、中秋两节,突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重点,到税务、商场、超市、批发部等领域调取公款采购1000元以上大额发票,核实单位账务支出的真实性,严防被检查单位用包袱账规避检查;严查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严防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私车公养;严查干部职工纪律作风,严禁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头的事,严防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宴请。

突出“三个创新”,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检查组检查前不预约、不通知、不打招呼,到单位突击检查;被检查单位由检查组根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及实际情况随机指定;现场固定证据材料,检查组当场复印存在问题所涉及的材料,检查结束时并形成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现场签字、盖章。

在国庆、中秋期间,嵩明县纪委还将安排暗访组对公务用车、公款消费等情况进行暗访,刹风整纪,不挂空挡、不晃虚招,切实从严抓好作风建设。(曾尚松、袁艳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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