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三举措”补齐基层执纪审查关键“短板”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4 15:22:54

编辑:富民—沈鸿雁

近年来,富民县纪委针对基层纪委在执纪审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症下药,采取集中统一交流学、具体案件指导教、轮流跟班参与带等方式,及时补齐基层纪委执纪审查中的关键“短板”。2017年1至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信访、电话举报73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0件,立案查处25件,涉及党员53人、监察对象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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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干部集中学习培训

集中统一交流学。《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颁布实施后,县纪委结合基层纪委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由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案审室等4个部门联合,在深入各镇(街道)开展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关键环节的流程图和流程表,供基层纪检干部照章执行。同时,县纪委还定期召开全县纪检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例会,重点学习《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及业务知识,集中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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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干部现场观摩学习执纪审查业务

具体案件指导教。县纪委在处置涉及基层纪委工作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过程中,要求相应的基层纪检干部全程参与、现场学习。通过这种现场以案施教的方式,使基层纪检干部在工作一线就能够了解和领悟执纪审查工作的程序、关键点以及办案安全等业务知识。同时,还可增强基层纪检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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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纪检监察室跟班学习

轮流跟班参与带。县纪委结合近年来基层纪(工)委书记、纪检干部人员变动、对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业务不熟的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关于选派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加业务轮训的通知》,每年由各基层纪(工)委、纪检组轮流选派1名以上纪检干部到县纪委机关相应科室部门参加为期2个月左右的业务学习。坚持“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补齐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短板”。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实际操作”的轮训方式,促使基层纪检干部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在锻炼中得到提升,以此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年轻有为、能打硬仗,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五年来,共有20余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相应科室、部门参加业务轮训学习,并成为基层纪委(纪检组)的中坚力量。 (毕洪才 陈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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