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委第三轮巡察开具5个“病历单”列举61个“病症”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0 14:49:11
编辑:宜良—石雪萍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7月3日至7月23日,县委五个巡察组对狗街镇党委、北古城镇党委、耿家营乡党委、县农业局党委、县交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近日,宜良县委巡察组对照巡察情况分别向五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具了“病历单”列举“病症”,并给出了相应的“处方”。
找准“病症”列“清单”。根据宜良县委巡察组的“病历单”,被巡察单位的“病症”主要有: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部分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对村(社区)“三资”管理不力,个别科级干部未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61个,其中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54个,其他问题7个。
对照“病例”开“处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反馈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强化整改措施。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标准和要求坚决祝好巡察反馈整改落实,突出重点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健全制度抓整改,公开透明抓整改,强化督办抓整改。二要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虚心接受、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反馈的意见,将反馈整改工作作为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领导班子成员要身体力行,把整改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具体人员,切实做到逐条整改,件件有着落。对反馈问题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不落实整改、敷衍塞责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三要通力协作,确保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县纪委、县委组织要对该轮巡察中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切实增强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被巡察单位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漏铜,建章立制,转变作风从而提升工作效能。会上,五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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