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下“绣花”功夫 创巡察新格局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8 14:24:00
编辑:宜良—石雪萍
2016年12月成立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宜良县组织开展了三轮巡察。在三轮巡察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巡察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精心组建巡察人员库,“新老搭配”配强巡察力量。从全县64家单位从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党政综合类干部中选配了150名业务骨干组建了巡察工作人员库。在每轮巡察前按照每组至少各有一名党务、纪检、财务骨干的模式从人员库中抽取人员,同时确保每组中有一人参与过前轮巡察工作,采取“新老搭配”配强各组巡察力量。据统计,三轮巡察一共组建15个巡察组,从人员库中抽调50名巡察人员参与巡察,突出政治巡察的特点,保障了巡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日程”规范巡察流程。在每轮巡察前,由县委巡察办提前谋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动员讲话、日程安排等,从时间、内容、方法、步骤上提出任务、措施及要求。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编印《宜良县巡察工作操作手册》、《宜良县巡察工作流程图》和《宜良县第X轮巡察工作日程计划表》,包括政策法规、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参考资料等内容,采用图表的形式中对巡察准备、集中进驻、报告情况、反馈意见、资料移交归档、督促整改、立卷归档7个环节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涉及的工作或需撰写报送的材料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大致的日程规划,尤其是对集中进驻巡察期间的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及必查必看必谈的主要工作进行细化,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为巡察组工作人员全面理解、规范操作、正确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组织巡察培训工作,“答惑解疑”强化业务指导。每轮巡察进驻前,由县委巡察办组织全体巡察干部集中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和专题授课,内容主要包含巡察的主要任务、工作方式、流程、工作纪律以及技巧等,使巡察干部进一步加深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掌握巡察工作的要求、流程、方式方法,抓住关键、稳步推进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了知识储备。同时建立巡察工作微信群,实现沟通零距离,做到巡察组提出问题,巡察办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解答,消除了地理障碍,实现即时沟通,确保巡察业务问题资源共享。三轮巡察一共组织培训3次,参训人员73人,解答巡察相关问题49个。
多渠道宣传巡察信息,“广泛动员”营造舆论氛围。除通过召开巡察动员部署培训会议、利用“宜良手机报”“宜良之窗”“宜人风清”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信息平台持续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巡察进驻期间宜良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巡察公告,同时在村(社区)、村小组张贴巡察公告,确保让巡察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据统计,三轮巡察过程中刊发《宜良巡察工作信息》专刊11期,累计上报巡察信息28篇,被《云南省党风廉政网》采用2篇,《昆明市党风廉政网》采用21篇,《宜良手机报》采用9篇,推送微信公众号21条,张贴公告123张。
广泛征求意见,“对照清单”深入查找问题。把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作为巡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和反映。巡察组进驻前,巡察办向组织部、检察、审计、信访以及纪检相关业务部门就了解、发现和掌握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搜集情况通报,对各职能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分类梳理汇总交各巡察组。进驻期间,巡察组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察访,以及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公布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信)等方式疏通信息渠道,特别是针对性开展两轮个别谈话、深入下属单位及相关企业走访、听取县级分管领导意见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对党政“一把手”的意见和反映。围绕《宜良县巡察工作必查必看必谈清单》100余条在巡察中需重点关注的党建、“三重一大”、选人用人、违反“四风”等问题查找问题。三轮巡察共发放问卷调查表1322份,收回1177份,听取汇报54次,个别谈话790人次,听取县级分管联系领导25人次,调阅有关档案资料9181余份,深入乡(社区)及下属单位(部门)107次,召开座谈会52次,走访群众444人次,接收来信来电来访170人次,抽查85名科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
实时把握巡察进度,“精准研判”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县委专门召开常委会5次,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和专题研究,并亲自审定了15家被巡察单位。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各阶段巡察工作汇报12次,到各巡察组进驻单位进行调研3次,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困难和问题27个,对做好巡察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制定了宜良县巡察问题线索研判工作机制,由县委巡察办将巡察问题线索分送组织部以及纪委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征求基础研判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和《“零持有”涉密报告》,杜绝研判环节跑风漏气。专题召开领导小组研判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把脉”,有针对性地提出各自的意见,对有争议的的问题进行再研究、再判定,最后统一为巡察领导小组的初审意见报,县委“五人小组”审议通过后进行反馈、线索移送。形成了县委负总责、巡察领导小组担主责、巡察办履全责的巡察工作格局。
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各司其责”保障问题线索处置。各巡察组有针对性地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整改收到的反馈问题,形成整改方案。县委巡察办和巡察组拟定了《第X轮巡察整改情况跟踪表》,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县纪委、组织部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实现与查办案件的无缝对接,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把巡察成果体现在具体问题的解决上、体现在具体案件的查办上,及时转化为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震慑力。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深入分析,找出病灶,为健全监督制度提供依据。据统计,首轮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53个已经整改完成,移交问题线索13件已经办结;第二轮巡察问题55个正在整改,移交问题线索30件正在办理;第三轮巡察集中进驻工作已完成,正在梳理相关问题线索。(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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