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五原则”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8 10:07:03
编辑:富民—沈鸿雁
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富民县积极探索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坚持“五原则”,推动农村民主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监管原则。县级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检查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村集体“三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强化监督职能。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全县73个村委会、689个村民小组全部实行会计委托代管,由代管中心代管资金资产和资源。建立村集体“三资”管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审计,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外部监督。
公开透明原则。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面向农村各行政区域公开。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是实施村集体“三资”公开的主要责任人。严格执行《昆明市村务公开条例》、《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建立检查、考评、奖惩机制,规范村集体“三资”公开公示。每年,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审计部门将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村集体“三资”问题开展专项审计。
民主监督原则。充分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代理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代理流程》等制度,确保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是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基本力量,凡涉及村集体“三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三个联动”,即镇村联动、资产资源联动、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联动,推进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经分开、管理科学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科学管理原则。健全和创新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营机制,提升农村集体“三资”运营管理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模式,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增加集体收益。县级设立专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财务收入、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岗位责任、财务公开、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资产经营等制度,统一规范资产台站个、资源登记薄、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的内容和格式。结合实际,制定《富民县设立镇(街道)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方案》、《富民县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富民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工作方案》等多项制度性文件,全面加强农村“三资”监管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
农民受益原则。强化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坚持农民受益原则,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以人为本,把实现农民增收、解决好农民问题、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根本利益。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调村(社区)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章,坚持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及时纠正村组干部不良倾向问题,防止违纪违法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1—8月,全县共排查问题线索50件,其中涉及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四议两公开”方面的问题线索13件。(任 平)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