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9月县纪委监察局班子包案督办热点难点信访突出问题18件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4 16:57:4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包案结合督办、上访结合下访、回访结合落实的工作方式,认真开展县纪委班子成员包案督办、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真心”知民情、“贴心”解民忧、了民愿。2017年1月-9月,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接访26件次,下访回访25次,包案督办热点难点信访突出问题18件(办结15件,正在办理3件)。
明确制度。制定《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案督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办法》《嵩明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回访工作办法》《信访办理结果澄清反馈工作办法》等制度,从制度上对包案督办责任及完成时限、接访下访范围和内容、时间、处理原则、接访要求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明确人员。明确包案督办、定期接访人员为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委室负责人陪同接访下访、信访室负责做好接访记录。班子成员接访建立两名结对互补机制,如出现紧急工作,确保一名纪委常委正常接访。参与下访的工作人员为委局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
明确时间。委局班子成员定期接访时间为每月10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要求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下访一次,深入镇(街道)、村(居委会)听取群众意见;县纪委各委(室)及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主要负责人每月下访一次,深入到联系单位听取、掌握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
明确重点。按照包案办法,每年每位委局班子成员要包案督办化解3件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信访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为包案督办重点内容,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推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班子成员下访时,重心下移,深入到信访举报量较大、信访反映较集中的地区听取群众意见,了解情况,抓早抓小,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截止目前,县纪委信访室从今年受理并正在办理的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中筛选出18件提请领导包案督办,包案信访件涉及县直部门、村组等干部。
明确责任。领导干部在接访下访过程中受理的各种信访件,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化解,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对下访过程中受理的信访件,能够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对需要责任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处理的,下访领导可提出意见,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办结。对一些政策不允许的诉求,应宣传政策,讲清道理,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群众反映的一般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或办结。(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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