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立体式监督“关键少数” 约谈35人次处分5人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4 16:55:28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监督的有效途径,通过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日常监督和严肃执纪监督,构建立体式监督网络。
强化责任监督。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7”制度,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为6类41项,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6类30项,建立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述廉述责、约谈提醒等制度。出台《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405册,严格按照党组织履行5个方面的责任事项、主要负责人履行3个方面的责任事项和班子成员履行3个方面的责任事项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实,确保履职有痕、倒查有据。
落实日常监督。围绕落实“两个责任”、遵守“六大纪律”等约谈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和纪委书记35人次。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123人次,对9名未按规定上交集中保管出国(境)证件、未按审批规定出国(境)的人员进行全县通报、谈话提醒,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办理回复干部廉洁自律征求意见函1152人次。
严肃执纪监督。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制定《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整改、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对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今年以来,县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8家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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