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3 10:07:46
编辑:石林—陈云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纪委、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石林县纪委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铭刻在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9月8日,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上,石林县纪委被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实践“四种形态”,治“病树”。制定《石林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实施意见》、《石林县纪律检查机关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石林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关口前移,治病救人,防止“好同志”变成“阶下囚”。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通过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去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134件,其中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102件,占处置总数的76.1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43人,占处分总人数65人的66.15%;党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20人,占处分总人数65人的30.77%;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2人,占处分总人数65人的3.08%。
持续正风肃纪,拔“烂树”。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三类重点人”,牢牢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727件,党政纪立案140件,结案135件,处分156人。坚持初心不改,尺度不松,扭紧作风建设螺丝钉,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十条》等制度。五年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问题21件21人,先后在全县干部大会上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70起103人。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出台《石林县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五年来共查处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冒领补助、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50件,处分50人。
弘扬清风正气,护“森林”。把石林人民1898年为清官陈先溶立的“去思碑”和1944年为贪官许良安立的“遗臭碑”,复制安放在机关、学校和公园,拍摄了警示教育片《探访许良安》,大力弘扬“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民风社风。把廉政文化与彝族文化相融合,创作了彝汉双语廉政歌曲《廉洁履职得民心》、《心中有本帐》,编排了廉政歌舞《一身正气不可倒》、《反腐大旗飘石林》, 绘制了小箐村、上蒲草村廉政壁画,打造了“天生关——林口铺村十里廉政文化长廊”等。把石林景区廉洁文化资源、县城廉政主题公园、圭山革命遗址等进行总体规划,形成具有石林特色的廉洁旅游专线。打造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县农村数字化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和县纪律教育基地,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五年来,先后有4万余人次到三个基地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石林县纪委将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反腐倡廉新的更大成效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石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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