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明晰监督执纪工作流程 提高工作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1 17:30: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工作,明晰内部执纪监督工作流程,提高执纪监督工作效率,县纪委制定印发《中共嵩明县纪委 嵩明县监察局执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查清问题咎,盯着问题改”的工作原则,着力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

365S()[T%)$QFSX5}1P]L2S.png

《办法》适用于嵩明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专项纪律检查组,执纪监督适用事项包括:上级机关转办、交办或领导批示办理;县纪委相关会议决定;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相关单位移送;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问题的确认、管理、处置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事实依据,证据材料的收集必须及时,并按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予以固定;二是按照“月报、季分析、半年总结”的要求,对发现问题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登记,逐一编号,完整记录,有效管控,分管领导每季度末组织召开一次执纪监督工作分析会,通报执纪监督相关工作情况,并根据分析情况,安排下一步执纪监督工作重点;三是各承办部门在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梳理登记,以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的形式召集检查组成员对发现问题集体进行分析研判,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置方式和处置建议。

强化结果运用,对检查中不认真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不报告、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嵩明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嵩纪通〔2017〕20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执纪监督工作以发现问题及处置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结果作为每季度推荐标兵的依据并纳入年底县纪委监察局目标管理考核。(王瑞华)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