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632人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8 15:26:39
编辑:呈贡—郭春华
今年以来,呈贡区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忠诚履职,抓早抓小,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提升谈话力度,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17年1-8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63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599人次,约谈12人次,纠错诫勉谈话21人次;谈话内容涉及721项,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成常态。
完善制度。制定出台《呈贡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 (试行)》,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责任主体和运用方式等进行详细规定,绘制《呈贡区分级分层谈话构架图》,便于基层实际操作运用,进一步解决了“谁来谈、和谁谈、为何谈、谈什么”的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逐级增压。全区各级党组织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区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班子成员及相关领导对所分管联系部门人员开展谈话;特殊情形,也可跨级进行谈话。谈话人每人每季度谈话不少于 1 人,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通过谈话不断压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甚至违法犯罪。
坚持尺度。严格对照“六大纪律”要求,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照“四种形态”,该谈话提醒的及时谈话提醒,防微杜渐;该轻处分、组织调整的及时进行处分及调整;该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及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坚决深查细究,绝不放过,不搞“一刀切”。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达到政治、社会、法纪三效合一。
严明纪律。谈话记入昆明市和呈贡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本》,整改情况列入谈话对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力求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取得实效。此外,把运用好后三种形态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1-8月,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合计28件30人,同比上升600%,其中,自办14件16人,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5人,占立案总人数的50%。 (陈丽萍 朱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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