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对56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开展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8 11:30:26
编辑:石林—陈云
“什么是幸福?……对于一名领导干部来说,幸福,起码是所从事的工作要做得问心无愧,做得坦坦荡荡,做得心安理得;幸福,它的背后至少代表了四个字:清正廉洁!……”这是石林县纪委副书记对新任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
近日,石林县纪委召开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会,56名新提拔交流任用的乡科级领导干部接受任前廉政谈话,并现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谈话指出,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始终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理论素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从严从实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管党治党职责,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真正把主体责任牢牢记在心里、落到实处。
谈话强调,一要秉公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权力是一种责任,面对权力要常怀敬畏之心,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二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把权力的行使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使用权力时应公正、公平,不得感情用权,不用权力搞庸俗的人际关系;三要把欲望关进自律的笼子,加强党性修养,要守得住底线,要养浩然正气;四要管好单位,管好下属,管好配偶和子女;五要把廉洁当作一种孝行,廉洁自律和奉公守法,是对父母的精神赡养,是一种孝敬,面对各种诱惑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让父母和家人不再“家有官,心难安”。
谈话要求,每一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都要永远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官风”,做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不辜负组织的培养、人民的重托。(赵振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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