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1—8月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5件5人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7 16:12:00
编辑:富民—沈鸿雁
今年以来,富民县着力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瓶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紧管住“微权力”,严查基层“微腐败”。
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中共富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的文件精神,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形成季度联席会议例会制度,并根据重点和需要及案件查办情况适时召开。加强对征地拆迁、强农惠农支农富农政策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行政执法领域、行业不正之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腐败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建立完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
畅通渠道,拓宽线索。为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富民县出台了《中共富民县纪委、富民县监察局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办法(试行)》、《富民县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通知》、《富民县纪检监察检举控告类问题线索处置程序(试行)》等,逐步形成较完备的问题线索处置制度性文件,为高效、规范的处置问题线索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强化举报电话、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手段运用,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发挥反腐微力量。畅通纪检监察信访“四级联动”群众诉求渠道。1—8月,共排查问题线索50件,其中涉及群众身边的问题线索33件。
严肃执纪,重点查处。县纪委成立专项纪律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深入各部门、单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处,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严防侵害群众不正之风问题反弹。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三个紧盯”,紧盯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成员,紧盯相关部门单位在扶贫惠民领域有关落实惠民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四风”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1—8月,全县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贪污挪用公款、虚报冒领补助、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5件5人。(任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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