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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持续强化监督执纪 暗访督查助力“创文”工作落实落细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7 16:01:24

编辑:五华—王永权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昆明市找准契合点,切实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以专项纪律检查为抓手,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整治创建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纪律保障。

昆明市召开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推进会以来,市纪委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印发《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纪律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从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追究三大方面进行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责任落实情况和创建工作的死角盲区、薄弱环节、难点问题等方面,采取实地督查、通报情况、交办督办、责任追究等方式,从严从细开展督查,明确对《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执行情况,实行旬报制度,及时掌握一线工作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做到问题底数清、整改效果明。

紧扣创建工作中机关干部的纪律、作风、履责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组织领导不力、行动迟缓、工作措施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等的方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及时追责问责。市推进会召开以来至8月20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300人约谈提醒,问责162人、单位7个,下发督查整改通知707份,交办通知131份。截至8月25日,市纪委14个督查组已开展20轮督查,共发现市级部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对标整改不力等问题796个,提出整改意见845条,督促整改落实问题592个,约谈74人,批评教育3人,建议问责7人,政纪处理2人,通报典型问题20个,以严厉的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7月13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和市纪委对排名靠后的2个县区和测评中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5家市级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五华区、官渡区、盘龙区、度假区、经开区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通报问责21人,诫勉问责2人,谈话诫勉问责5人,提醒谈话2人,诫勉谈话4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3人,通报批评问责5人,诫勉谈话问责5人,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已进入迎检冲刺阶段。在持续加强监督执纪、落实整改措施的同时,市纪委运用多种监督手段促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落细、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如,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暗访力度。暗访工作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主要负责人安排部署,对200余个重点点位涉及5个主城区及位于主城区的3个开发(度假)区开展暗访,要求以“查问题、抓典型、明纪律、强震慑”的工作目的来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坚决防止发生影响恶劣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李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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