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信访件办理与举报人“面对面”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5 14:51:11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规范做好署名信访举报工作,对署名举报信访件予以“优先阅批、优先核查、优先反馈”,着力提高办信效率、提升办信质量,切实维护好信访秩序,保障举报人权利。截止8月底,县纪委共受理署名举报37件,甄别6件为虚假署名,“面对面”办理信访举办件31件,群众满意率为98%。

信访受理“面对面”。对群众来电、来访做好记录、详实填写登记表;来信和网络举报及时与举报人联系,核实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所举报问题。反映问题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合理诉求,告知受理情况,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原因,引导向相关主责部门反映或转交给相应责任部门进行处置,防止多头访。

信访办理“面对面”。承办部门在接到信访件后主动与举报人联系,了解所反映问题的细节及被反映人的动态情况,是否还有其他信访问题。告知举报人协助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让其参与进来监督信访件办理工作,给举报人送上“定心丸”,避免越级访。

结果反馈“面对面”。反映问题调查清楚以后,承办部门将认定的事实结论同举报人见面逐条反馈,如举报人提出不同意见,须提出理由和证据线索,承办部门进行补充调查;无正当理由且提不出新证据线索的,要求举报人签署意见后予以了结,减少重复访。(李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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