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监督+通报”充分发挥 纪检监察“探照灯”作用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5 10:51:3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通过督促落实发现问题,针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建章立制,强化通报曝光力度,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抓住节点“纠”,通报曝光过“廉节”。紧盯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认真组成检查组,对用车保障、公务接待、工作人员上班纪律等7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深入辖区内企业,围绕涉企服务部门是否利用职权,存在故意刁难、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情况。今年,共成立20个检查组,开展检查6次,检查单位137个,发现问题32个,督促整改问题22个,印发《嵩明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强化问责“督”,通报曝光促履职。围绕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中存在的工作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不断强化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上半年,对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履职不力的3名科级领导进行了通报问责,对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处置中制止、查处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相应问责处理。印发《关于5起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专项检查“促”,通报曝光保发展。成立了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开展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专项纪律检查,对涉及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昆明市文明城市创建、稳增长、“小金库”、五网建设、脱贫攻坚、非煤矿山关停等21项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由每个检查组专门围绕3-4个重点内容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查找“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8个,问责干部8人,印发《关于8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问题通报》、《关于我县部分单位违规套取资金违纪典型问题的通报》。

点名道姓“晒”,通报曝光强震慑。坚持第一时间、全覆盖、多举措“点名”,做到“不回避、不袒护”。今年共借助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政务群、电子政务系统通报违纪人姓名、职务、违纪事实、处理结果等20起31人;通过全县警示教育大会、家庭助廉活动、老干部情况通报会、离退休干部情况通报会等会议通报全县违纪违法案例;每季度坚持印发《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接受信访举报情况通报》,不断推进通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始终发挥好纪检监察“探照灯”作用,扩大社会及舆论监督范围,使贪腐现象受到震慑,使之“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王瑞华)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