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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对在脱贫攻坚中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者 将终身追责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5 10:25:47

编辑:五华—王永权

近日,昆明市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树立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培养锻炼、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导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实施办法》适用于对全市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干部的考察识别。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相关职能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贫困地区挂职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大学生村官,以及参与“挂包帮”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考察考核,由纪检、组织、扶贫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解释和监督执行。

考察评价采取日常考察评价和脱贫攻坚实绩考核评价相结合,分级负责、分类考察的方式进行。日常考察评价主要采取随机调研、谈心谈话、专项考察、单位推荐、定期分析等办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脱贫攻坚现场观摩、随机点名述职活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考察,建立脱贫攻坚优秀干部推荐制度,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对脱贫攻坚第一线干部进行深入了解、立体考察、会诊辨析、精准识别。

各级扶贫部门负责脱贫攻坚实绩考核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将有关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整理、综合分析,形成考核报告,经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作为识别脱贫攻坚第一线优秀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综合运用实绩考核、日常考察结果,定期开展脱贫攻坚第一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分析研判。

《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将把考察识别成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特别优秀的、在脱贫攻坚中作出特殊贡献的干部,按程序报批后可破格提拔;对长期在贫困地区工作,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中排名靠前的领导班子成员优先提拔使用;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挂职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特别优秀的,可就地提拔使用。

将把考察识别成果作为调整和问责干部的重要依据:市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定为C级(不合格)或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当年排名全市末位的,约谈县级党政正职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县级党政副职;连续两年考核为C级或排名全市末位的,对县(市)区党政正职进行问责,对分管扶贫工作的县级党政副职进行组织调整。省对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定为C级(不合格)的,问责贫困县(区)党政正职和分管扶贫工作的县级党政副职;连续两年考核为C级的,贫困县党政正职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对分管扶贫工作的县级党政副职进行调整,并要求县(区)委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对抓脱贫攻坚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存在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故意阻挠、干扰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的,给予相关责任领导和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脱贫攻坚中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资源严重浪费、生态严重破坏的,要终身追责。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挂职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实行召回管理,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集中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实施办法》强调,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防错办法、容错免责办法、纠错办法等文件规定,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合理容错。保护干部勇于干事的积极性,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大力营造积极向上、改革创新、大胆履职、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李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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