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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尽责才不怕被问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2 13:05:47

编辑:石林—陈云

近日,县纪委为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力度,以《扶贫须尽责》为题,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发了一封公开信。

公开信发出后不久,一位科级领导(也是我中学时的同学)就打电话来吐槽:老同学,你们纪委也太吓人了,陪同调研回答问题不清楚要问责,填个贫困户产业扶持跟踪表不及时要问责,三名副乡长因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检查指导不力要问责,动不动就问责,是不是太粗暴、太不近人情了,也该体谅我们在乡镇工作的难处啊……

原来,这封公开信引用了云南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四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例,即:红河州屏边县新华乡党委书记熊光敏扶贫工作作风不实被“诫勉”问责,开远市羊街乡党委书记陈勇、乡长马超等落实扶贫工作部署不及时被“通报”或“诫勉”问责,文山州广南县五珠乡副乡长余秀凯、黑支果乡副乡长娄瑞、者太乡副乡长梁笛履职不力被“免职”问责,临沧市永德县大雪山乡曼来村委会原主任罗太荣挪用挥霍群众建房资金乡党委书记等8人被党政纪处分,以此进行以案说纪。

“你觉得他们不该被问责吗?”我对他说:问责由轻到重,这四起案例之间是有逻辑关联的。你应该再看看公开信中提到的第四个案例,群众的建房资金为什么被村委会主任挪用挥霍,为什么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以致被挪用170多万,管理上的漏洞出在哪里,相关人员履职尽责了吗? 

过了一阵,他又打电话来说:再读了一遍你们的公开信,这次算是看明白了。这四个案例,虽然问责的情形不同,处分的轻重不一样,但都是因为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被问责的。看前三个案例觉得被问责的有点冤,但细看第四个案例,再反思一下,如果在平时工作中从严从实、严格管理,也不至于让村主任有机可乘挪用群众建房资金。群众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资金财物及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深恶痛绝,我们管得严一点,盯得紧一点,工作实在一点,就能最大限度避免这些问题的发生。再说,比起出了大问题被纪律处分,在出现小毛病的时候被“诫勉”一下反倒是提醒和保护。

“想通了就好,谢谢理解和支持。”我说:只要踏踏实实、尽职尽责,不用担心纪委来问责的,况且纪委还有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纠错机制……

问责旨在促尽责。脱贫攻坚是政治责任,是必须打赢的“硬仗”、必须拿下的“山头”,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拿出舍我其谁的勇气和担当,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尽到自己的应尽之责。

也只有尽责,才不会怕被问责、不担心被追责。(石林县纪委 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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