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01 11:18:35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管,从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强化廉政教育,把住“思想关”。把“自身过硬”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金字招牌”来培育,把“正气、正派、正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品质来砥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5次,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210余人次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开展集中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7次,开设“机关业务讲堂”17讲。同时,通过开展约谈、家访等方式,了解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引导家属主动监督。 

列出负面清单,划出“警戒线”。制定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要十不准”》,着重解决和防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弱化、违反政治纪律、滥用职权、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突出问题。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列出“不准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准贪图享乐、搞奢侈浪费,不准徇私舞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涉足与身份不符的场所”等十条负面清单,划出不可碰触的警戒线。 

加强监督检查,打出“组合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出台实施《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对执纪监督、公务接待、公文处理、工作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用铁的制度管人、管事。沿伸监督触角,强化外部监督,组建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共50人的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防“灯下黑”。 十八大以来,全县查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问责2人。(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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