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推行“两公开一承诺”加强 农村基层纪律作风建设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31 16:37:55
编辑:富民—沈鸿雁
为整治农村违规侵占使用土地、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近日,富民县开展镇村两级领导干部“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明确公开内容,强化个人自律。在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中,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及站所负责人、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及村民小组长中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两公开一承诺”,即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公开个人拥有的宅基地情况,包括获取时间、来源、用途、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有无违法建设;公开承租集体土地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在辖区内承租集体土地的情况;承诺不搞违法建设、对已建违法建设服从上级组织处理意见,并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条例、严禁违法建设等有关规定,倒逼村干部在“阳光下”行使权力,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全县5镇2街道把“两公开一承诺”工作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集中学习培训,及时掌握“两公开一承诺”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同时,通过党务、村务公开栏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接受群众监督,为开展“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强化监督核查,层层把关到位。公开内容要求层层审核,各村党员干部公开承诺的内容及有关说明,须经所属党总支主要负责人核查签字后,再由镇(街道)纪委逐个核实,并由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签字背书后进行公开。核查中,如发现与公开内容不一致的,立即要求村党总支书记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教育,确保公开和承诺事项实事求是、数据准确无误。
严格监督管理,严肃问责问效。加大对违法建设、信访矛盾突出区域的检查力度,对各村领导干部及家属的宅居地、承租集体土地情况进行抽查,对反映的各类突出问题抓早、抓小、抓预防,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把“两公开一承诺”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进行量化评价,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土地使用、违法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相关领导干部予以严肃查处和问责问效,形成有效震慑,打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韩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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