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出台方案促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规范化

来源于:官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4 16:52:55

编辑:官渡—杜若珊

近日,官渡区纪委坚持挺纪在前,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有效促进执纪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为成员的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日常工作及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数据材料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同时,组建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督促问题整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和履职担责情况,重点监督检查7个方面的内容,即执行政治纪律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效能情况、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及时组织学习并研究部署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否存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责不到位,造成扶贫工作目标不能完成;是否存在责任部门违规滞留、截留资金问题;是否因工作作风不实,导致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难退等问题。

细化执纪措施。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围绕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政策执行是否到位、“六项纪律”执行是否严格等,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扶贫领域纪律检查。要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坚持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情况纳入巡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即线索排查机制、线索移交机制、线索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报告制度。完善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严厉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对于扶贫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强化纪律要求。对照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着眼于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贯彻执行,推动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实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发现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要及时进行提醒警示。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执纪审查力度。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合理配置办案资源,形成整体合力;要把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以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党员干部、街道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重点,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红脸出汗、防微杜渐,防止“小毛病”拖延成大问题;坚决惩处“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对在整改中对付着干、不认真、不扎实、甚至主观故意弄虚作假等行为,绝不姑息、严肃问责,对扶贫工作中的违法乱纪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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