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立足“零”字 强化扶贫监督执纪问责责任担当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4 16:46:02
编辑:嵩明—王瑞华
今年以来,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当担,切实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在肩上、落到实处,确保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零缺位”、“零拖延”、“零遗漏”、“零容忍”。
职责定位“零缺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紧扣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的履责、纪律、作风情况,继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工作不精准、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脱贫政策走偏受阻、脱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违纪,以及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处置问题“零拖延”。认真对照政策、标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及时自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构成违纪的各类问题及时报送。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监委都带着“探照灯”、“显微镜”去发现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方式及时处置。
监督检查“零遗漏”。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脱贫攻坚主战场“怎么扶”、“谁 来扶”、“不落实怎么办”等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重点对摘帽政策落实、精准扶贫、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资金监管、工作效能、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常态化的专项纪律检查和巡察,强化各级干部的贯彻力、执行力,确保压力传到末梢、责任落到基层。同时,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监委紧紧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一项一项核查,一项一项纠正,切实提高专项纪律检查的精准度、有效性。
责任追究“零容忍”。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的问题,纪委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的意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围绕脱贫攻坚这个重点领域、基层干部这个重点人群、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这个重点问题开展扶贫领域纪律审查。运用“一案双查”,强化追责问责,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警醒一批干部的执纪效果。今年1-8月,县纪委监察机关受理社会保障、扶贫救灾救济、惠民政策落实等群众诉求件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其中谈话函询了结4件、党纪立案3件。(陈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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