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严肃脱贫攻坚纪律 驻村队员不称职将召回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4 15:45:21
编辑:东川—陈品红
今年来,东川区各单位从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干部中选派600名工作队员,进驻6镇1乡1街道(含托管“两区”管理的红土地镇、舍块乡)140个村(社区)。为进一步严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纪律,近日,东川区出台《东川区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明确请假制度、廉政纪律、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为严管驻村队员提供制度保障,打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
《办法》明确了请假制度,让队员心中有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吃住在村,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队员请假3天以内由大队长批准,5天以内由支队长或政委审批,5天以上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总队长审批。实行轮休制度。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等,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的,在达到规定驻村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每季度可安排轮休1次,时间不得超过1周,并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
《办法》明确了廉政纪律,让队员心中有戒。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切实做到“十不准”,不准不讲团结,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随意增加基层干部工作量。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要做到“八必须、八严禁”,即必须自觉看齐,严禁妄加议论;必须驻村入户,严禁挂名走读;必须踏实干事,严禁欺骗群众;必须按章办事,严禁优亲厚友;必须崇德向善,严禁参与赌博;必须尚俭戒奢,严禁酗酒滋事;必须廉洁自律,严禁收受财物;必须洁身自爱,严禁伤风败俗。同时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与派出单位不“脱钩”,禁止不请假回派出单位帮助工作。
《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让队员心中有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对照“六不退出”标准,对贫困户进行核查。按照贫困村退出9项考核内容和标准,核查贫困村退出是否达到标准。政策宣传到组到户,将区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资料收集到组到户,走访到组到户,落实帮扶措施到组到户,督促挂包帮干部走访到组到户。
《办法》明确了奖惩措施,让队员心中有盼。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市级以上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区级派驻的列入后备干部考察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历(半年以上)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弄虚作假、不作为的;督查发现不在岗2次,且无正当理由的,全区通报,按照规定召回处理。(杨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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