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全程记实留痕压实“两个责任” 5名领导干部履职不力被处分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0 21:26:00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出台《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县委各部委办和县级国家机关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印制发放主体责任《纪实手册》和《纪实本》 405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纪实手册》作为各级党组真实反映责任落实情况的载体,涵盖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学习教育、监督检查、检查考核、支持执纪等5项具体责任事项,设计了相应的表单,标明了履责要素和具体要求。《纪实本》分别列明班子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情况、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等3个方面的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亲自与分管联系部门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情况、听取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个方面的责任清单。
按照“分类管理、分级检查”原则,每季度,石林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负责和联系的乡镇(街道)、园区及县级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查阅情况反馈县廉责办。每半年,各乡镇(街道)、各园区、县级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查阅,对存在问题要在班子会议上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查阅情况记录在主要负责人《纪实本》“其他需要记录的情况”中。每半年,县廉责办对各级领导班子《纪实手册》和班子成员《纪实本》填写情况进行抽查查阅,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跟踪整改落实。
石林县把领导干部履责纪实情况将被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开展“一案双查”的重要依据。县纪委通过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年底核查的方式,对《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填写情况与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进行比对,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都将记录在案,立卷备查。今年以来,县纪委围绕责任落实等约谈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和纪委书记35人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对8家单位进行了督促整改。(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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