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6 14:41:21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切实夯实“两个责任”,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制考核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体系,继续深化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向全县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印发了纪实手册和纪实本。开展县纪委书记同29名县级领导谈话、县纪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不断强化对同级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组成4个检查组,由县纪委常委带队,对24家责任制单位2017年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检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廉政档案落实监督责任。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在全市率先创建县管干部廉政档案系统,为全县474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和114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量身定制”个人廉政档案,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2017年以来,先后为县委、县政府提供30份领导干部的廉政报告,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年终考核的依据,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受奖”。
“两个台账”夯实“两个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力度,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帐和执纪审查问题台帐,形成“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分析排查机制,运用好建议书、责任提醒卡等形式,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截止目前,已梳理问题44个,督促整改35个,正在督促整改9个;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10份,整改通知书7份,督办通知5份,工作提醒卡4份;开展责任提醒谈话1人,纠错诫勉谈话17人,问责3人。(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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