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法院“五措施”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5 15:05:46
编辑:安宁—矣泽芳
今年以来,安宁市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种好责任田,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院党组5次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院长作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班子及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通过交心谈心、集体约谈等方式,分析班子成员及干警思想状况,增强凝聚力,形成合力。院党组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
注重党纪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开展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全院干警参加“全国法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国法院学习贯彻2017年全国‘两会’精神”、“全国法院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会”等视频会,深入学习和领会各次会议的精神内容。院长以《强化“四个意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题,为全体党员干警讲授党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四个意识”学习活动2期。召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及重点任务推进会,教育引导党员干警持之以恒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同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法规相结合,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把“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集中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云南省高院《关于开展专题警示教育、集中整治纪律作风问题的工作方案》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工作主线,切实改进审判作风,规范执法程序,纠正司法随意,强调司法细节,努力提高审判、执行案件质效,坚决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组织全院干警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各项教育学习活动。坚持在每个节假日前召开院务会,组织学习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等纪律作风规定。利用节假日节点,进行廉洁教育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周末和节假日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停放,加强检查、监督,杜绝公车私用。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和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决杜绝上级和部门之间相互宴请、用公款购买烟、酒和礼品,向有关领导或者部门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加大审务督查,严肃执纪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审务督察力度和问责力度。以纪律作风、庭审规范、法官仪表风纪和安全保卫为重点开展了15次审务督察,通报8次;对各类会议会风会纪进行35次督察,通报15次。对执行局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机构选取进行现场监督9场次。探索实践 “四种形态”,特别是应用好“第一种形态”,对未能完成2016年本院结案目标的一个部门及在承办案件时存在履职不认真,办案流程不规范,案件归档不符合归档管理要求的2名干警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警,进行了责任提醒谈话,并对其中1名干警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矣泽芳 王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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