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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遵规守纪从脚下起步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5 11:13:05

编辑:盘龙—孟庆毅

“走吧,现在没汽车可以过马路,没关系的。”在一条背街的十字路口,虽然前边显示为红灯,但一看没有过往车辆,我拉起身旁侄女的手就往前走,不想却被她叫住了。

“小姨,老师说了,即使没有车,红灯也不能走,我们得养成习惯。”

“老师说的没错,可有的时候也得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通嘛,我常走这个路口,车少,而且你也看到了,在我们之前还有人走了呢,没事的。”我说道。

“不行,别人不遵守交通规矩,我们也不能跟着不遵守呀,红灯也不长,一会就可以走了。”侄女跺着脚,依然坚持不走。

其实,在对话中,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不当言辞了。为看看小侄女是否经受得住考验,我接着辩道:“现在,新交规规定,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必须要让行人先过,不然就得罚款和扣分,司机看到我们会停下来的,不会有危险。”

“小姨,你怎么就不听我的呢,行人和司机各有各的道,也只有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减少事故。”

“真棒,给你点个赞,说的真好,小姨知错了,保证绝不再犯,而且我们都要把这种好的行为习惯一直保持下去。”看着越来越懂事的侄女,我内心满满的喜悦。

……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斑马线就是生命线,行人和司机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当“中国式过马路”遇到斑马线不减速的司机,危险可想而知。礼让斑马线是对生命的尊重,而不是鼓励和纵容“中国式过马路”。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必须予以严管,这是一种理念,是一项法律规定,也是文明交通的应有之义。也只有人人都能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真正让文明出行渗透到城市的骨髓,成为行动自觉。

身为党员干部,在讲纪律守规矩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因“小事无妨”而放纵自己,决不能因“无人看见”而恣意妄为,决不能以“下不为例”来麻痹自己,而是要不管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条件下,都能模范遵规守纪,把党纪法规视为带电的“高压线”,自觉约束言行,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始终依规行使职权,坚守纪律底线,如此,才能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盘龙区阿子营街道    罗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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