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用好“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4 11:33:38
编辑:石林—陈云
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内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努力做到用好第一种形态。在抓“常”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制定出台《石林县纪委监察局关于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在全县建成15个廉政谈话室,全面推行“廉政约谈”机制,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提醒教育,把“红灯”亮在“越轨”前。今年以来,全县实践第一种形态处理22人,占45%,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突出抓早抓小,努力做到用足第二种形态。在抓“早”上下功夫,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 使得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把落实好第二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头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今年以来,全县实践第二种形态处理16人,占33%,成为大多数。
坚守纪律底线,努力做到用实第三种形态。在抓“严”上下功夫,用好纪律戒尺,守好纪律底线,防止“破纪”向“破法”转变。切实转变执纪理念,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审查重点上从“紧盯违法”向“紧盯违纪”转变、审查方式上从“贪大求全”向“快查快结”转变、惩处手段上从“单一从重”向“多种综合”转变,真正从严执纪,让铁纪生威,着力在违纪与违法之间构建起带电的“缓冲区”,防止“病情”恶化走向第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全县实践第三种形态处理4人,占8%。
坚持有腐必反,努力做到用准第四种形态。对“极少数”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在抓“重”上下功夫,始终保持真抓严惩的高压态势。惩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出惩治重点,紧紧盯住极极少数,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三类重点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为前三种形态更好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今年以来,全县实践第四种形态处理7人,占14%。(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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