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对1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3 12:40:59

编辑:寻甸—李秋仙

“今天回访让我深感组织的关怀和爱护,让我能够坦然面对自己的错误……”这是寻甸县纪委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坚持严宽相济,既保持利剑高悬严惩“极少数”,同时认真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加大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力度,切实体现组织关爱。

侧面了解突出全面性。围绕受处分干部的思想动态、学习和工作状态、整改表现等内容,充分听取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同事的基本评价,全面、公开了解受处分干部的实际情况,并了解所在单位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带措施。敦促有关单位切实帮助受处分干部提高认识、消除阴影、卸下包袱,提振精气神,树立干事创业的信心,同时引以为戒,坚持监督管理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将回访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回访一人、教育一群、警示一片”的效果。

疏导教育强调针对性。加强与受处分干部面对面的谈心谈话,帮助其正确对待处分、改正错误、修正不足、提升自我,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认识到错误并不断进行修正改进的给予积极肯定,指出不足和改进方向;对组织处理结果不理解的,进行宣传解释;对拒不认识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做到“既动刀子又开方子”。同时针对性地就其存在的思想顾虑和困惑开展疏导教育工作,使其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爱护,焕起其党性觉悟,重拾工作热情。

常态追踪体现功效性。建立回访教育档案,将回访对象的思想现状、工作情况、学习状态、整改效果等情况以及被回访人提出的意见登记造册,实行台账化管理,便于进行常态化追踪教育。同时注重结果运用,加强与组织部、人社局等部门以及被回访人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把回访结果作为解除行政处分、回复党员权利、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考核,甚至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受处分后认错态度良好,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合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任用,使党内的监督惩处及教育正常化,真正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和回访的效用。

今年以来,寻甸县纪委充分采取谈话、家访、座谈会等形式已对上半年党纪轻处分的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回访教育,提出整改意见24条,按期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1人。通过回访教育帮带,使受处分干部知错能改,“跌倒”后不忘初心,重新出发。(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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