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组织实施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工作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0 11:41:00

编辑:安宁—矣泽芳

“我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学习教育,严明纪律规矩,狠抓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八街街道党工委书记在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时表态。

为加强市委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督促各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 7”制度的通知》要求,近日,安宁市组织实施了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工作。

全市各街道党工委,市属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以及不设党委、党组的市级部门均为汇报主体。汇报内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昆明市、安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及要求、选拔任用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作风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等情况。

本次汇报工作采取9个街道党工委书记当面向市委市纪委书记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其余市属党(工)委、党组和不设党委、党组的市级部门则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汇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韩春华听取汇报后,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主体责任和“1 7”制度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要勤于学习,提高自身修养。结合工作岗位和职责,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纪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学习过程中要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举一反三,引以为鉴。三要严于律己,带头廉洁自律。作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在抓好自身廉政建设的基础上,抓好班子廉政建设。四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续纠正“四风”,在抓早抓小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开展经常性、长期性监督检查,做到提醒常态化。

( 安宁市纪委  谢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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