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整治基层“微腐败”见成效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9 09:52:06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17年以来,嵩明县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盯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4个,给予党纪处分4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实际成果。

    政治巡察找问题。先后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考评办法、建立人才库的实施意见、五年巡察工作规划等制度,全面面推进巡察工作,传导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2016年11月嵩明县开展首轮巡察以来,已经完成了2轮巡察,正在开展第3轮巡察,先后对12家单位开展巡察,共发现问题73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87个,提出意见建议59条;已谈话函询13人,立案3件,清理违规资金74.29万,整改问题34个。

    监督检查强落实。对各镇(街道)落实《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了体制机制、管理缺失、干部素质等方面存在的10个问题,分别向嵩阳街道党工委和杨林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嵩阳街道党工委和杨林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应责任人进行责任提醒谈话和纠错诫勉谈话,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督促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发挥关键作用。

    建章立制促规范。分析近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开展了15个全面性调研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注重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以文辅政”。针对调研中发现的村级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梳理村级权力清单10类53项,规范村务运行流程,进一步明晰村级权责界限,推进村务阳光运行,健全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不断规范完善农村监督体系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的农村党员干部队伍,从源头上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章红)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