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8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述廉述责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4 15:39:17

编辑:宜良—石雪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日常监督,不断推动宜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8月4日上午,宜良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半年述廉述责会在县委大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秀英、县政府副县长刘春菊、县政协副主席王刚应邀参加会议;县纪委常委、纪委委员;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党风巡查员、特邀监察员;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各科室负责人和8名述廉述责对象所在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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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县规划局、县耿家营乡、县工贸科信局、县北古城镇、县竹山镇、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国土局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次进行了个人述廉述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景碧昆对8位述廉述责对象进行现场质询提问;参会同志对以上述廉述责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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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同志对述廉述责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述廉述责结束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景碧昆作了总结讲话。景碧昆指出,述廉述责是严肃政治规矩,也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党内监督制约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拒腐防变的一项重要手段。述廉述责对象敢不敢向组织讲真话,敢不敢担当主体责任是对党忠诚的政治问题。

景碧昆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述廉述责的重要性。述廉述责对于领导干部而言,既是一种‘紧箍咒“,也是一条“保护绳’。开展述廉述责目的就是为了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促使党组织加大监督力度,做到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在公开场合,开诚布公地对相关干部的述责述廉展开质询和测评,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增强整改动力,让领导干部再“出出汗”、“排排毒”,可真正实现“治病救人”的效果。述廉述责,述的是形式,是对领导干部的“严管”更是“厚爱”,不仅对述廉述责的同志是一种鞭策,对其他同志也是一种提醒;实质在于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让党员干部学会在“玻璃房”中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行驶公权利。面对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守规矩、知敬畏,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扎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打通堵点,切中痛点,扫除盲点,真正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开展述廉述责是对落实“两个责任”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集中检阅,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抓手。通过现场质询的方式,让述责述廉对象当场“闭卷”答问,一方面能够展示出领导干部的真实功底,体现自身对业务能力的把握度和现场应变力,另一方面还可以看出述廉述责对象是否认真对待本职工作,是否存在懈怠态度等问题。各述廉述责对象,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抓问题整改,实现认识再提高、标准再提升、责任再强化,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扛起来,责任担起来,着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的新常态。同时,针对存在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整改到位,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管理机制和有效载体,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有抓手、有任务,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三要奋发有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党委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党性观念,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深刻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切实树立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的思想自觉,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以实的作风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上;工作中要敢于较真碰硬,以主动担当的作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积极营造宜良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石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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