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五抓”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4 15:10:31

编辑:富民—李佳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今年以来,富民县切实将党委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五抓”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责任落实。制定《富民县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及量化评分标准,县委书记与全县63家责任单位及县级领导层层签定责任书,要求全县63家责任单位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具体细化责任内容和落实措施,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抓教育培训。制定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上廉政党课、发廉政短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方式抓实党员教育培训,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260余条,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看守所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多渠道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抓检查考核。县纪委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纪律检查17轮次,查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8个,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0名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组成6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县63家责任单位开展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抓“四种形态”。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恰当运用责任制谈话、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上半年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4人次,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96人次,排查问题线索42件,其中,开展谈话函询21件26人,党政纪立案审查21件24人,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严肃问责问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

抓巡察整改。严格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县委完成两轮次巡察,已巡察县属单位12家,发现问题75个。首轮巡察发现问题19个,处理8人;第二轮巡察发现问题56个,立行立改9个,重点人问题线索6件9人,整改违规资金200余万元;第三轮4个巡察组已进驻5家单位完成前期巡察工作任务,巡察“利剑”初显。同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好巡察的教育、警醒和震慑作用。(陈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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