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516件(次)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4 10:34:35

编辑:呈贡—郭春华

呈贡区纪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忠诚履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提升谈话提醒力度,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17年1-7月份,共开展谈话516件(次),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规范化,其中,提醒谈话489件(次),约谈11件(次),诫勉谈话16件(次),谈话内容涉及594项;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11件(次),涉及谈话内容18项。

细化流程。呈贡区制定出台了《呈贡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制度 (试行)》,绘制《呈贡区分级分层谈话构架图》,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责任主体和运用方式等进行详细规定,突出重点、一针见血,有辣味、有警醒,进一步解决了“谁来谈、为何谈、谈什么”的问题,从源头上破除滋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思想,进一步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  

忠诚履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

分层推进。全区各级党组织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区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谈话;班子成员及相关领导对所分管联系部门人员开展谈话。通过谈话不断压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早提醒、早警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统一。

务求实效。把运用好后三种形态作为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保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时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涉嫌违法的腐败问题零容忍,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在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基础上,该立案审查的严格审查,做到“四种形态”一起抓、“四个轮子”一起转,提高执纪审查的质量和效果。2017年 呈贡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件16人,其中自办案件10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10人,结案4件4人。(陈丽萍 马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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