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规范“微权力”运行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4 10:00:23
编辑:嵩明—王瑞华
“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一段时间以来,嵩明县农村基层信访呈高发态势,仅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业务范围内的390件信访件中,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问题达249件,占业务范围内信访总量390件的64%,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数量一直居高不下,影响党群关系,损害了党的形象。今年以来,嵩明着力源头治理,推进基层“微权力透明运行。
问题导向查病根。在从严执纪的同时,嵩明县注重查病因、找症结,建立两个台账分析机制(执纪审查问题台账和执纪监督问题台账),建立问题库梳理和查找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专项调研督查工作,找寻病灶,主要是:一是村级权力缺乏约束,权力清单不明,责任不清,导致村组干部用权随意、家长制,任性而为,甚至有的越权审批决定;二是村级权力运行缺乏流程规范,村务监督无章可循,流于形式。三是缺乏公开透明,决策不民主、程序不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落实,缺乏认同感,到处上访。四是多头管理,各自为阵,沟通渠道不畅,形不成合力。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专报4期、下发工作提醒通知7份,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高位推动清源头。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嵩明县规范完善农村监督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着力源头治理。按照“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结果透明化”要求,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村级权力规范运行的意见》和《关于规范完善农村监督体系的工作方案》,梳理村级“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图。
针对问题织笼子。按照“清单明了,流程规范,操作可行”的要求,把村级权力清单分作集体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两大类,把流程图归并为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财务管理事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投标管理、阳光村务、救助救灾款、宅基地申请、服务村民其他事项等十个层次,梳理出36项“村级权力”清单,制作成52项工作流程图。权力清单化,运行流程化,使“微权力”不能再任性,监督更有章法。
阳光用权促和谐。把权力清单、运行流程、与村级密切相关的党纪法规和涉及村级事务的政策文件编印成册,图解上墙。让村组干部一看就知道有哪些权力、该怎样行使这些权力,村级事务如何做才不违规,村务当如何监督,让老百姓明明白白办事,清清楚楚参与村级事务,使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董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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