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问责11人

来源于:东川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03 10:52:59

编辑:东川—陈品红

 

今年以来,东川区组成8个专项纪律检查组,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围绕稳增长、脱贫攻坚、生态建设、“五网”建设、防汛工作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全区自查整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83个,问责11人,函询16人。

列出问题清单。每个月初,由区专治办(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召开协调培训会,根据主责部门自查情况和主管部门监管情况,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从上级巡视督察,区委巡察,区目督办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网络舆情和信访、审计等有关渠道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去检查。同时,邀请区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做足检查准备。

针对问题核查。根据问题清单,有计划有目的对检查对象开展专项纪律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单位参与典型问题跟踪督查、发出移送问题线索函等方式分析和核查问题,并着力发现新问题,增强再监督再检查的实效。有关涉嫌违规违纪,以及责任缺失造成不良影响等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

盯住问题整改。对专项纪律检查核实的问题和发现的新问题,检查组及时向主责单位反馈,并由主责单位分析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相关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由检查组监督落实并评定是否通过。

严格追究责任。采取“三盯一曝光”的形式,严格责任追究。盯住问题追究责任。对发现和查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按照干管权限提出处理意见;盯住整改追究责任。对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盯住履责追究责任。对整治工作中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报曝光。对典型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警示作用。(东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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