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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浅析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情况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31 18:02:31

编辑:晋宁—张亚云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加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2013年,晋宁区7个乡(镇、街道)135个村(社区)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2016年5月换届选举第二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2017年3月乡镇析置,昆阳街道将原宝峰所辖的13个村委会划归宝峰街道管理,现昆阳街道共有30个村 (社区)委员会,30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中:25个村务监督委员会,4个社区监督委员会,1 个社区由总支委员代理工作(中和社区未选举,暂由一名总支委员代理)。通过4年来实践和探索,监督机构建设不断健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更加科学,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干群联系更加紧密。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产生

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十二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民发〔2012〕162号)的规定: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可以连选连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务监督机构成员。村务监督机构届期与村民委员会届期相同。对不履行职责、不发挥作用的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可由村党组织予以批评教育,也可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予以罢免。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因职务终止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可按照原推选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补选。新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务监督机构任期届满时止。

晋宁结合本地实际,在有效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的基础上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3-5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履行对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村务、党务公开监督、财务管理监督、资产资源管理监督、重大事项监督、人事安排监督、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等工作职责。

二、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保障机制

制度保障。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晋宁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和细化了监委会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监督流程、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区纪委将相关监督工作文件、制度收集整理汇编为《监督工作手册》,印发730本到村“三委”干部手中。目前,各村(社区)均做到了监督流程、工作制度上墙,开展监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各乡镇均结合实际,加强了制度建设,如二街镇制订了《二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二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及《二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细化了《二街镇集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二街镇村级组织“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六街镇制定了《六街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簿》;双河乡制定了《村“两委”决策监督流程图》、《“三资”管理监督流程图》等;昆阳街道、夕阳乡、上蒜镇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及时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帮助各村监委会解决实际问题。

经费保障。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从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村党建工作经费由3万元增加到5万元,为全区每个村监委会各配备了1台专用电脑。出台了《晋宁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岗位补贴实施方案》,监督委员会主任参照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标准执行,每人每月1700元,所需资金按省、市规定渠道解决。村监督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参照村“两委”委员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00元,其中,除双河乡、夕阳乡外,其他乡(镇、街道)由区财政承担40%、乡(镇、街道)承担60%的标准执行,双河乡、夕阳乡全部由区财政承担。目前全区各乡镇均按规定发放岗位补贴。

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遵守纪律情况

区统筹、乡管理、村负责的原则,区级负责政策、制度研究制定,组织领导、财物保障及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乡(镇、街道)纪委直接负责对监委会的工作指导与日常管理,支持监委会正常开展工作,对违法违纪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委会成员,视其情节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直至停止职务等处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两委”决策决议执行情况、村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三重一大”、村干部效能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

第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2014年8月晋城镇南门村监会1名委员、2015年1月晋城镇火石坡村监会主任因违纪违法被终止职务;2015年二街镇纪委针对村委会“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村组财务报账不规范等问题,对审核把关不严的村监委会主任、成员共6人进行问责。

第二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目前没有因违规违纪或履职不到位受到处理的情况。

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

主要职责:一是列席村“两委”会议,对村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重大工作、人事安排等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督促意见建议落实。二是围绕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村“两委”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开展监督,对村组干部作风问题等开展监督,并提出合理性建议。通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积极履职、严格监督,使一大批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如:夕阳乡各村务监督委员会2016年至今,开展监督事项131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57条,监督工作效果明显的事项有58件,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68件。2017年3月,保安村监委会主任杨文富在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工程挡土墙未按照设计图纸建设,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向施工方提出了整改意见,并立即要求施工方进行了整改。

晋城镇各村务监督委员会2017年1至5月共实行监督事项812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602条,监督工作效果明显的事项有410余件,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289件。2017年4月城南村监委会通过走访居民、广泛征求民意,在列席的城南村组干部会议上提出具体可行采取的措施方案建议,并全程监督,成功地对龙羊市场的卫生进行整治,对占道经营摊位进行了清理。

二街镇各村务监督委员会2017年1至5月共开展监督事项58件,提出监督意见、建议6 条,监督工作效果明显的事项有23 件,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有5件。通过监督,各村、组收回承包款5万多元,收回部分过期没有归还集体的果园、机动田地等集体资产资源。

双河乡荒川村监督委员会在账务审核时发现存在挪用村集体资金情况,及时将问题向乡纪委上报,乡纪委进行了立案查处;双河村委会村监督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新庄村小组收取费用未及时入账,及时将问题向乡纪委上报,乡纪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函询并督促其整改;田坝村监督委员会向乡纪委反映村委会主任在路边乱盖乱建行为,乡纪委对该村委会主任进行谈话函询并协调相关部门对所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能力提升情况

2016年换届以来,针对村监委会委员对监督工作业务不熟悉,监督能力不强的问题,我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2016年6月我区组织村组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1次,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分别组织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监委会全体成员开展培训共计9次,主要围绕妥善应对重大群体事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两学一做”、依法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及农村“三资”管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五级联动”业务、村干部定位与职责、廉政警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以及法律法规教育等专题开展培训。2017年1月至6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均针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组织进行了至少1次专题教育或业务培训。

六、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工作的探索

(一)探索推行“一村一助理”工作模式,提高村级监督实效。

针对当前各村监委会在开展工作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2015年二街镇党委通过报名考试的方式从镇机关中选派了9名年轻干部担任村监委会主任助理,实行“一村一助理”的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格局。一是制定了《选派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助理实施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助理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了每月工作列会、季度工作分析汇报会等一系列制度。二是组织主任助理参加了村监委会“五级联动”、村“三资”管理等专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助理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主任助理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主任一起进行监督业务知识测试考核。三是每月初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助理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掌握各村监委会的工作进展情况、村情民意、村内矛盾纠纷,及时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四是助理每月定期参与村组财务的审核,督促各村组建立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台账,对本村组“家底”进行全面清查。

(二)探索“互联网+党务村务公开”,晒出村组明白账。

为不断增强村级党务、村务、财务透明度,拓宽村民对党务、村务、财务的知情渠道,通过群众对党务村务积极参与和监督,推进村级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乡镇分别制定出台了《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将村级民主监督的传统工作方法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村民公开各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务、村务公开”的村级民主监督模式。各村须向群众公开党务、村务的详细内容,具体包括党员发展、党费收支等8项党务,村民宅基地审批、工程项目建设、低保优抚对象评审等11项村组事务,村“三资”管理、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等6项财务内容信息,以及其他群众较为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需向村民公开的情况,在固定公开栏内张贴书面材料的同时,以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同步向村民进行公开。使党务、村务公开更及时、更便捷、覆盖面更广,村情的透明度更高。

(三)认真落实区纪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的制度

晋宁区纪委下发了《关于晋宁区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单位工作的通知》(晋纪通〔2013〕28号)和《区纪委常委联系乡(镇、街道)检查指导开展“五级联动”工作制度》(晋纪通〔2014〕6号),区纪委常委每年深入联系乡(镇、街道)及所属全部村(社区)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次,围绕各村(居)委会群众诉求工作站开展“五级联动”工作情况、村(居)监督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的落实情况、村(居)委会“三资”管理及工程建设监管等方面开展调研,直接到群众诉求工作站接访群众,解决群众困难不少于2件。并在半年和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对8个乡(镇、街道)村委会开展“五级联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与乡(镇、街道)、村组干部进行交流座谈。

七、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监委会成员对监委会的职责职能定位把握还不够准确,监督意识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人员均为本村人,工作中存在怕得罪人和得过且过的思想。二是目前监委会人员专业业务知识仍然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履职能力培养。大部分监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不高,对有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知识和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理解认识不深、不透。部分成员对监督什么、怎么去监督没有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履职情况参差不齐。有的因年龄太大,身体差,不适应工作节奏。三是行政村的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少数村的干部对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部分村“两委”成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积极支持监委会开展工作力度不大,村(社区)“两委”的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二)对策建议

规范农村基层“四议两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决策内容、工作程序、档案资料,同时将规范化管理纳入基层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加大培训力度。针对监委会职责,组织开展对监委会成员的政策理论和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提高监委会主动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有效监督打好基础。

鼓励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在监委会工作中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着力培养“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监委会干部,促进村务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管理。严把“入口关”,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的人员推选为村监委会成员,同时要将有知识、有文化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监委会班子成员之中,增强监委会的活力。(张燕、李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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