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 重拾自信】心有党章 路在脚下
来源于:五华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31 17:05:15
编辑:五华—王永权
付艳红是莲华街道苏家塘社区的书记、主任,年近50的她已经在“社区”这个最基层的地方忙前忙后了15年。 “热心肠”、“真性情”、“灭火器”、“融化器”……这些都是大家给她贴上的标签,也代表了大家对她的赞誉。
初识付艳红是在6年前,那时我刚到街道,分管街道的党建工作。一天,某市级媒体的记者联系街道,说要报道一个“住厕所的女孩”的事情。我才知道,原来是在2010年,苏家塘社区里,居住着一个被称为“住厕所的女孩”小晶,在父母先后出现事故后,小晶和外婆相依为命,生活仅仅依靠打扫路边的一个公厕维持。外婆去世后,小晶只有一个人住在厕所里,孤苦无助。
付艳红得知这一情况后,赶紧为她申请了低保,又多方奔走,为小晶寻找到了她的奶奶,并为她联系了学校,使她得到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能够好好读书。平日里,付艳红还经常去看望小晶,自己贴钱给她买衣服、生活用品、学习用品。为了让小晶跟上学习,付艳红专门请老师帮她补课。为了排解小晶对母亲的想念,每当假期来临,付艳红会带小晶去看望服刑的母亲,年幼的小晶就这样在付艳红母亲般的关怀下渐渐长大。
付艳红平日里特别爱帮助别人,在苏家塘社区,有13位孤寡老人长期得到付艳红的照顾。她经常自掏腰包给老人们买水果、蔬菜、大米,关心老人们的生活起居,逢年过节必亲自登门慰问老人,给他们送礼品。坚持十余年,给一位高龄孤寡老人送医送药,直到老人93岁去世。
那是2016年7月的一天,付艳红从电话中得知,低保户杨立婵在家中去世,留下了女儿杨京晶独自一人。付艳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发现小姑娘精神恍惚,身体体征已出现休克症状。在火速协调相关部门料理完杨立婵的后事,将杨京晶送院治疗后,付艳红又经多方打听、协调,寻找到了杨京晶生父马天贵。她驱车近千公里,就杨京晶的抚养事宜与马天贵进行了多次商谈和庭外调解。可是,马天贵由于经济方面的原因,无力负担杨京晶的监护责任,再次将杨京晶的监护责任推到社区。经过多次协调,在取得五华区公证处的公证后,付艳红承担起了孩子的监护责任,成了这个17岁少女的“妈妈”。杨京晶患有智力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让这个未成年的孩子能有一个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付艳红一面联系社会组织对杨京晶进行救助,一面带领她积极参与社区和家庭的各项活动。渐渐的,孩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与别人的沟通交流也多了,现在还学会了做饭、洗衣服等基本生活技能。
这些年来,经付艳红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有上千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未发生一起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扩大或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一路走来,社区工作也曾委屈也曾迷惘,每当这个时候,付艳红总爱带领大家一遍遍地温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她和党支部的一班人说:“无论事情大小,居民有求于社区的事都是大事;无论多苦多累,我们都要积极去协调解决。因为我们是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党章赋予我们的职责。”在学习中,付艳红不断坚定信念,使服务居民的责任永远记在心上、担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中,这正是心有党章,路在脚下的最好见证。 (莲华街道纪工委 陶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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