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加强“三资”管理 遏制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成效明显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7 13:03:11

编辑:嵩明—王瑞华

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到位,在涉及村组工程项目建设、重要村务决策、村务公开等重点环节决策不民主、程序不透明、公开不规范、村组干部甚至违法乱纪等问题引发群众不满,上访不断。

2016年,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举报390件(次),在纪检监察控告业务范围内的371件(次)举报中,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为238件(次),占比为64%。

针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举报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信访件突出等问题,为确保村级集体资产安全,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2016年6月,嵩明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进行专项检查。

为彻底解决检查中发现的各级组织对“三资”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各责任主体“三资”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执行不到位、台账资料管理不规范、村务监督流域形式以及村组对“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法违纪等的问题,嵩明县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纪委、组织、民政、农林、新农办、各镇(街道)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定位,单独或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由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门机构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督促指导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审计监督,立足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对财务票据严格进行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签字办理,及时查纠违纪问题,并如实上报。

嵩明县整合多方力量,大力加强了“三资”管理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农村基层信访举报迅猛增加的势头,2017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反映村组干部的信访举报数为73件(次),同比下降了52.3%,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的稳定及经济的发展。(张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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