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督查工作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7 12:49:39
编辑:盘龙—孟庆毅
盘龙区按市纪委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督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区级各级纪检组织抓好落实。
坚持压实责任,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以明确责任打头,层层落实责任。要求5个派出纪工委对联系分管的区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由12个街道纪工委、7个局属纪委按照督查内容,对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主体责任、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所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从严处理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问题线索。以问题为导向,哪里问题突出就排查哪里,重点对2017年以来,上级机关移交和本机关收到的反映单位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
坚持直查快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纪律作风督查机制。持续加大重要节庆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力度,重点针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形成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常态化;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定期处置机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实行每月定期排查、移送、处置、问责和报告机制,直查快办、立查立处,在30天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建立完善突出问题督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管辖权限,每月选择1-3件本级或下级和部门发生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等突出问题,对问题的认定、适用纪律、处理处置等环节实施全程督办。(谭丹丹 华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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