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7-07-26 14:36:12

编辑:纪委管理员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1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市委巡察组到集团公司开展巡察,是对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督促和指导,是对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对于企业更好落实中央管党治党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通过认真查摆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深刻反思,开展了认真剖析,决心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加强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本着敢于正视问题、深刻反思剖析的态度,在巡察组反馈后第二天,及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反馈情况进行了通报。迅速成立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对集团公司提出的4方面12个重点问题及5个方面的改进建议上来。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认真梳理,分类细化,列出集团公司巡察问题清单29项。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清单,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实行销号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 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 关于“落实思想领导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刻反思,狠抓落实。在巡察情况反馈会后,集团党委深刻反思,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清单并承担责任,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相关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公司制订细化整改方案。整改期间,集团党委先后召开了4次党委会,3次巡察整改推进落实会,2次现场推进会,逐条逐项抓落实。同时召开了1次董事会,2次总经理办公会,对涉及整改的事宜专题研究并形成决议。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先后4次到基层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是制订计划,突出补课。及时制订中心组学习计划,在不影响供水生产经营工作的前提下,安排了7次补课,全面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共14个专题的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

三是对照检查,深刻剖析。针对巡察提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在集团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通过自己找、相互提,真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要求。

四是配齐配强党务部门。本着合理配置的原则,对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增编1人,审计监察部增加1名副职职数,增编1人。

五是全力抓好基层党组织整改。针对集团下属清源公司党委在10月26日才成立“两学一做”领导小组的问题,集团党委对清源公司党委书记进行了通报批评。清源公司党委重新制订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7次,全部完成《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共16个专题的研讨学习,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发言共28人次;针对下属3个党支部在学习记录中造假应付检查,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责成三家公司党委对3个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3人也分别作出了书面检查。取消上述3家党支部的年度评优评先资格。3家公司党委已督促所属各支部制定支部学习计划,并开展了全面“补课”。对各党支部和党员的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进行了全面检查。

2. 关于“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弱化”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度入手,长期坚持。对集团公司原有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把干部政治关,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严格按照“制定方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研究任职,或依法依规提交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聘任”的程序和流程进行。突出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作为长效机制,长期坚持好;下属各公司严格遵照集团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管理。

二是吸取教训,防患未然。进一步加强党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运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原则,加强警示教育。

3. 关于“党组织制度保障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为进一步强化党在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相关精神要求,完善了集团公司章程中关于党的建设方面的规定,修订后的章程由原有66条增加至102条,已经市国资委批准并完成工商备案;在原有党委议事决策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制订了《中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强调了公司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主要从政治、思想和组织上加强对全集团工作的领导,集中精力谋全局、把方向、抓大事、出思路、管干部,明确了党委会的职权,明晰了需要经集团公司党委作为前置程序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细化了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委委员的职责,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制定了《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治理“为官不为”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核督查办法》等,切实将年度各项党建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显现成效。整改期间,集团公司共制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及下发相关文件25项,下属各公司共制定、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7项。

(二)组织纪律方面

1. “公司党委纪委超期换届,未按规定收取党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市委、市国资委相关要求,集团公司已积极开展了两委班子换届筹备工作,相关工作在国资委统筹下已完成,待上级组织统一批复后,将及时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选举。

二是集团公司按照“五整治一整顿”相关要求,已组织完成全司904名党员党费的核算补交工作,并对党费收缴工作进一步规范。今后严格按照中组发〔2008〕3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2.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没有逐级压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集团党委下发通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党委班子成员、下属各公司班子成员严格按规定,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集团班子成员于2017年3月底前分别参加了分管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每年深入基层党组织不少于3次,一年讲授党课不少于一次。

二是明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集团党委修订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党委委员分管联系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党委委员分工及分管部门,同时明确了党委委员实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参与决策和分工分管范围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领导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培训,务求实效。集团党委计划年内开展党务知识培训6次,批准增加15万元专项培训经费,加大集团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纪检人员党务知识培训力度,突出专业性、实效性。目前已采取培训、会议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了5次党支部工作理论和实务培训和2期党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

四是加强研讨,强化监督。针对个别党组织“集中学习没有开展专题讨论,没有发挥好突出党性锻炼的作用”的问题,集团党委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按要求制订专题研讨学习计划,并实时上报专题学习开展情况。同时集团党委于2月中旬前对各基层专题学习研讨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五是严肃纪律,及时纠正。针对集团下属丰源水务违规选举出席集团公司党代会代表的问题,集团党委已责成丰源水务党总支严格按照党内选举规定,于1月10日重新进行了选举。集团党委对丰源水务党总支书记和党群工作部部长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2人作出了书面检查。

3. 关于“公司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追究。制订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和《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实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纪实工作按要求全面开展。集团及下属领导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均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纪实手册,各级纪委定期对纪实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二是提醒谈话全覆盖。集团党委主要领导已与其他8名班子成员全部谈话一轮,与基层3位班子成员和1名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负责人完成提醒谈话一轮;下属各公司党组织负责人也坚持逐级开展提醒谈话。

三是严格执行纪委书记约谈制度。整改期间集团纪委书记围绕巡察整改工作共约谈相关干部12人次,集团下属3家纪委书记共开展谈话60人次。

4. 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集团公司结合“两委”换届,专设纪委书记。已按市委要求,由市国资委及市纪委对集团公司纪委书记进行了专门的考察和推荐;集团下属各公司纪委书记或纪检员不是专职的,均已通过分工调整设为专职,不再分工兼管其他事项;各基层党支部进一步明确了纪检委员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充实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增加1名副职职数,增加编制1名。切实发挥好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能够履行。

二是加强执纪问责。集团党委已责成下属3家党委对“聚焦专责监督主业、实践“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缺乏基本的认识和把握”的3名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并作出了书面检查;针对下属通用水务党委对个别党员违纪问题压案不处的问题,已责成通用水务纪委对违纪党员违纪事件及时开展了补充调查和二次核实,在已进行行政处分的基础上,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对通用水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集团纪委制订了2017年度纪委系统培训计划,年内将围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更新知识三方面内容开展培训,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今年2月已开展了首期学习培训。

(三)廉洁纪律方面

关于“领导干部自律不严,‘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针对公司领导班子中有8人在2013-2015年间违规领取奖金、补贴、加班费的问题,现已全部退回;针对公司个别班子成员超领薪酬的问题,已责成当事人按市国资委要求及时退还;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薪酬发放将严格执行市国资委相关规定;集团公司出台了《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各级领导人员薪酬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级领导人员薪酬标准、履职待遇,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是关于“2012年-2014年未经批准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累计达48亿元。市国资委要求整改后,未将报批规定固化在内控制度中。”及“2016年1月13日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1.5亿元,仍未如实向市国资报告。”的问题,制定了《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巡察期间已整改完毕;已就1.5亿理财产品问题向市国资委作出书面检查,同时按季度对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二是针对集团下属水工集团原总经理离职多年,企业仍为其交纳“五险一金”的问题,集团党委已责成当事人及时退还了企业为其垫付的“五险一金”。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对离职人员工资关系、社保关系、组织关系等及时进行清理,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并长期坚持。

三是针对集团下属给水设计院在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之后仍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费和高温补贴的问题,给水设计院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均已如数退还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过节费和高温补贴。集团党委对给水设计院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对集团公司6名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已于1月初全面完成整改。同时为了加强集团管控,出台了《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下属公司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对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已于3月初全面完成了整改。

五是个别领导人员家属占用公共车位事宜,已在巡察期间及时完成整改,退出公共车位。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身边人、身边事的管控,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六是对“公司原副总经理、后勤中心原主任(已退休),长期低价租用华山西路车位,租约2015年5月到期后仍拒不退出。”的问题,集团公司已制订《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华山西路76号住宅楼车库租赁管理方案》并报国资委批准,并按相关规定重新进行了招租。经重新评估,车库租赁租金从原200元/月调到了500元/月。

(五)廉洁风险隐患方面

针对集团公司下属水工集团,涉及工程建设、应收账款和土地租赁等方面问题以及相应的意见建议,集团公司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检查和水工集团廉洁隐患专项检查,制订和完善内控制度,明确工程材料集中采购、劳务分包公开透明、工程管理严谨规范,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一是集团公司党委对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责成水工集团党委对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针对“外部协作队伍围猎用户供水工程”问题,开展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情况自检自查;召开了劳务协作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题对接会议和联建工程实施流程讨论会议,宣讲联建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和实施流程;完善了共12项主材采购制度及流程,开展主材合格供应商的评审工作;对水工集团离职人员涉及到供水工程建设的4名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三是针对“三年以上应收款”的问题,召开三年以上应收账款清理专题会,成立清欠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纪委进行监督,加强对债权债务的清理。截止2017年7月12日,三年以上应收款共收回比率已达48 %。下一步将根据应收账款清欠计划,继续抓紧清收账款,并纳入绩效考核。

四是针对佳晓自来水技术工程公司长期拖欠材料款问题,经多次沟通协商,截止2016年12月31日,拖欠材料款共计228.7万元已全部收回。

五是针对水工集团与江西华景建设集团串标垫付90万元投标保证难以收回问题。经过近2个月积极努力,并派专人到江西,均找不到负责人。现经咨询法律顾问,将对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起法律诉讼,采取司法途径追回投标保证金。

六是针对“未经公开招标出租土地”及“云南和盛陶瓷有限公司拖欠联合收益金”问题,经多次与对方单位进行约谈,并发出催缴函9次,拖欠的联合收益金500万元已全部收回。同时制定印发了《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强化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

三、 巩固扩大巡察和整改成果,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共问责处理违纪人员19人,问责方式包括通报批评、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和留党察看等。巡察组提出的四个方面12个问题除需长期坚持的事项以外,其余基本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后续整改工作,集团党委将继续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的原则,以持之以恒的精神狠抓后续整改,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对需要长期坚持完善的工作,将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后续整改工作,持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积极推动集团公司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集团健康持续跨越发展,为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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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2日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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