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八音迭奏”唱廉歌 喜迎十九大召开

来源于:宜良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5 16:01:01

编辑:宜良—石雪萍

2017年以来,宜良县始终挺纪在前抓早抓小,严厉监督执纪问责不停步,“八音迭奏”唱廉歌喜迎十九大召开。

“一锤定音”抓关键,构筑全方位责任体系。宜良县纪委严格落实《宜良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并在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组成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成立7个检查组对各级党委、纪委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制定印发《宜良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通过抓签订责任书、制定责任清单、任务分解等重要环节,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亢音高唱”早践行,带头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县“四班子”领导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对179人的450个问题开展谈话179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乡科级及以下164人。在谈话中,县“四班子”领导均能站在政治和组织的高度,既讲政策,也教方法,既提要求,也压责任,切实达到教育警醒的目的。

“正始之音”强监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宜良县委认真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制定《宜良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宜良县委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文件。规范巡察工作、组建巡察人才库,将各单位150人纳入巡察人才库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目前,已经完成了两轮巡察工作,第三轮巡察工作已经启动,其中,首轮巡察反馈的5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第二轮巡察中反馈的55个问题,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德音莫违”敢担责,加强“两个责任”培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宜良县纪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并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和纪委书记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已对1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责任提醒谈话。

“咬音咂字”强问效,以“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宜良县纪委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全县涉及问责事项3件,问责人数7人,其中,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3人,村干部3人,通过严厉问责,有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有效推进。

“异口同音”抓常态,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宜良县纪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和“四风”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共派出20个检查组,紧紧抓住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等重要节点开展暗访6次,并下发了3期督查通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按时整改。对16次全县性的会议及“两会”开展会风会纪监督,下发了三期会风会纪通报,将存在的问题纳入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进行扣分处理。自2016年10月起,建立全县各单位1000元以上的“三公”经费支出等大额发票必须向县纪委备案的制度,在今年备案过程中,对发现3家单位的账务不规范和违规使用资金问题,督促进行整改。

“余音绕梁”铸基层,坚决纠正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7年上半年,宜良县纪委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2起4人,其中,纪律处分2人,问责2人。严格制定“小金库”专项整治方案,查出涉嫌“小金库”问题1起3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起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次,问责2人次,以铁的纪律捍卫百姓利益。   

“众啄同音”纪在前,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党的纪律机关,宜良县纪委坚持抓早抓小,纪在法前,抓好谈话函询、警示、组织处理以及纪律处分等工作。今年上半年,处置问题线索68件,谈话函询44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4人,一般干部3人,其他人员27人。共对9个轻微问题进行适当处理,为反映失实的14名党员干部予以澄清,作出组织处理27人。针对各类违纪问题精准执纪、不偏不倚,以监督执纪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张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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