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1-6月受理信访举报63件

来源于:盘龙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16:22:23

编辑:盘龙—孟庆毅

今年以来,盘龙区纪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受理和处理检举控告的职责,充分发挥信访作为反腐民意“晴雨表”、问题线索“主渠道”、领导决策“情报部”的作用。区纪委信访室共收到信访举报件70件次,总量比去年同比下降80.3%,其中业务外件7件。

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上下功夫。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传统举报渠道和昆明黄页、12380、“盘龙清风”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举报渠道相结合的方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广泛动员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实行专人定点接访,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及时受理业务范围内的,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说明和来访群众思想工作,合理引导向相应部门反映。

在规范审批流转程序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和《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办法》精神,对所有信访举报件严格按权限和流程审批。由信访室派专人对信访件进行网络系统登记,在负责人复核后根据信访件办理有关规定提出拟办意见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信访室流转。建立《信访案件线索对账单》台账,全程记录、动态管理签收、办理、归还、处置各个环节。做到“四及时”,及时登记受理后的信访举报,及时登记领导批示确定后的承办部门,及时登记调查结束后形成的报告,及时登记结案反馈的情况。

在切实提高办结质量上下功夫。实行挂账销号方式管理问题线索,建立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单位承办、信访室协调督办的工作模式,完成一起,结案一起,销号一起。严格办理时限,由信访室安排专人督办信访问题的调查了解、核实、处理,并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由区纪委对到期未办结或积压信访件多的街道、单位(部门)的承办人员进行约谈,督促尽快办理。流程管理转下级办理的信访举报件,定期检查是否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加强跟踪督办,切实提高信访件调查质量,形成信访件督办制度化、常态化。(孟庆毅)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