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召开执纪审查工作专题分析通报会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16:17:18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认真对照梳理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补齐,提高线索排查效率和案件质量,确保问题线索、信访举报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着力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近日,嵩明县纪委召开执纪审查工作专题分析通报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玉萍主持,县纪委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案管室、信访室、纪检室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纪委信访室、案管室负责人分别通报了2017年以来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超期情况。随后,三个副书记依次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中存在信访件办结率、问题线索办结率、立案件办结率有差距的问题较突出,执纪审查制度落实的自觉性、规范性、严肃性不够需高度重视。为确保问题全面解决,各项工作高效执行,签订《嵩明县纪委监察局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书》。此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至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各镇(街道)纪(工)委负责人、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织、派出派驻纪检机构负责人。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认清形势,精准发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提高执纪审理审查工作水平,坚决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在信访环节,要对信访件要认真研判,全面、详细、准确、实事求是地逐一进行分类摘要。属于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提出分办建议按规定转案管室分办,坚决防止转错件、超时限办理、拖压信访件。在线索排查环节,要严格落实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按照“四种形态”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妥善提出线索处置意见,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该用哪类就用哪类,不人为设置比例,不片面追求数字。在谈话函询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已经了结的函询件进行一次核实、复核,有的问题可以委托所在地方、单位的纪委、纪检组来做,坚决防止“一函了之”。要把群众仍不断重复举报同类问题,巡察中再次收到被反映人同类问题,举报人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谈话函询了结件,作为核实的重点。在初核和立案审查环节,要切实提高审查谈话、调查取证、突破复杂问题的方法策略。要防止贪大求全、熬时恋战,达到移送条件的要及时作出党纪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确保有更多的时间、空间、精力完成繁重的审查任务。
据悉,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嵩明县纪检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转办件跟踪督查办法》等规定,县纪委对2017上半年超期未办结的信访转办件包案人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对7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责任提醒谈话。(陈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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