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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工作检查

来源于:石林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14:24:45

编辑:石林—陈云

为进一步治理各种乱收费行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挖掘经济发展潜力,昆明市将从7月20日至8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工作检查。

昆明市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工作检查的通知》,明确了14项检查的重点,分别是:对于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下同)并收费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未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和其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专项工作检查的范围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

专项工作检查中,昆明市成立了涉企收费清理和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带队,分别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工商局牵头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到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实地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照检查范围和重点,对本地区、本行业涉企收费的情况进行清理规范,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对不按时限及要求落实和清理规范工作,不如实自查自清及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对主管部门负责人一律作免职处理,对其他责任人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问责处理。(赵俊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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