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五建”严肃驻村扶贫工作纪律

来源于:寻甸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21 10:59:21

编辑:寻甸—李秋仙

近日,寻甸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联席办等部门,对全县892名市县乡三级驻村工作队员进行第四轮专项纪律督查。

对驻村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落实请销假制度、工作痕迹档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报告,向驻村队员所在单位进行通报。重点检查驻村队员遵守“十不准”情况,即不准不讲团结,不准吃拿卡要,不准损害群众利益,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不准在基层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的馈赠,不准工作期间饮酒,不准参加赌博活动,不准随意增加基层干部工作量。

建立村级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建和扶贫“双推进”,以党建带扶贫、以扶贫促党建。12个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总指挥部及村级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驻村队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村级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加强对村委的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建立工作队督查制度。驻村干部必须与派出单位业务“脱钩”,在驻村工作期间,派出单位不得随意抽调派出干部承担其他工作。驻村队员须经常进村入户遍访、回访,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争取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帮扶措施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做到队员到村到户、产业帮扶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改造到村到户,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同时,县联席办将以不同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适时通报督查情况,对不能实际驻村工作的挂名干部通报到派出单位。通报情况将作为季度召回的重要依据。 

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驻村干部(包括乡镇驻村干部)要吃住在村,确保每季度驻村不少于50天(含因公出差)。要认真落实逐日登记考勤制度,严禁代签、补签和提前签,考勤登记表要存放于村委会公共办公区域。每季度在村时间不得少于50天(含因公出差),专人负责考勤,月考勤表由村党组织书记签字后,在次月15日前送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核,报县级组织、扶贫部门备案。不在驻村必须请假,未请假视为脱岗,请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病假需医院开具证明,公务需单位开具证明),队员请假须由队长审核后报乡(镇、街道)批准,队长请假须经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副总队长批准,副总队长、总队长请假须经县委书记批准。

建立驻村队员微信签到制度。以微信公众号“清风寻甸”为平台,驻村队员管理板块的“在岗督察”,实现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的管理。通过执纪日志记录驻村过程中的工作动态。“驻村队员点击‘在岗报告’,平台即可获取手机定位,队员点击‘在岗’按钮,通过后台看见每个驻村队员的签到地点。如果队员不在村委会,点击‘不在岗’,然后上传请假条或者会议通知即可。”系统每天晚上7点准时对在岗督察情况自动统计,并生成“在岗、不在岗、未上传、可疑”四种类型的报表,超过晚上7点上报一律视为未上报。驻村队员通过这一平台,每周上传一条扶贫日志。

建立档案材料收集上报制度。要求各驻村工作队按照脱贫攻坚要求收集和完善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档案资料,按时报送考勤、工作台帐、民情日记、工作总结、信息等各类材料。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杨庆国)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