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委巡察办四举措强化巡察档案管理
来源于:安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9 16:27:33
编辑:安宁—矣泽芳
巡察档案是巡察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又是问题线索办理最可靠的凭证和依据。为全面提升巡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安宁市委巡察办结合巡察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学习培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巡察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安宁市委巡察办高度重视巡察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巡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到档案管理工作,由巡察办负责人负总责,宏观指导并监督检查巡察档案管理工作,另外指定了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对档案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其它人员协助参与管理。
强化制度建设,推进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巡察工作实际,拟定了《安宁市巡察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档案保密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巡察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原则、归档要求、档案管理和保管、借阅、移交、保密等各项内容,使档案工作每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都有明确的要求和制度的约束,推进巡察档案管理规范化。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为适应档案工作需要,健全和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安宁市委巡察办积极安排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参加了市档案局举办的2017年档案业务知识培训会 , 按照相关程序向市档案局申请了档案全宗号,并就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编号等各项工作进行了详细了解,自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央、省、市对巡察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强化基础建设,做实保障工作。为给巡察档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发展条件,市委巡察办加大投入,安排专门资金购置了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的标准档案盒、标准档案袋、保密文件柜、档案装订机等物品。鉴于巡察档案大部分为涉密档案,档案统一存放在保密文件柜中,明确由专人保管。通过以上措施,市委巡察办切实从人力、财力、物力方面为巡察档案管理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将巡察档案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截止目前,安宁市委巡察办已完成首轮巡察工作8盒80份及第二轮巡察工作6盒59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按照归档要求将巡察中形成的电子档案刻录成光盘同纸质档案一并归档。(陈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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