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对标16类问题 抓实脱贫攻坚问题督察整改

来源于:富民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9 14:16:32

编辑:富民—李佳怡

为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富民县对照《云南省 2016 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中所列16类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对标对表、对岗对责,切实开展好脱贫攻坚问题督查整改。

立体联动,全面推进。成立县指挥部和八个分指挥部,实行挂图作战,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建立总指挥部与各分指挥部之间、各分指挥部与各责任单位之间工作联系制度,全面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建立制度,全面清查。及时修订县级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富民县扶贫开发项目库动态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库建设;建立健全县级扶贫项目审批制度,结合省考核发现的资金结转结余高的情况和扶贫“一条线”审计结果,全面清查扶贫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全面纠正和处理近年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精准识别,全面梳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依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及时将返贫人口或错退人员重新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帮扶,妥善解决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全面梳理全县已实施搬迁后遗留的问题,锁定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到村、到点、到户、到人。

严格程序,全面清退。根据全县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进攻坚”专项行动安排,组织县、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多轮摸底,针对贫困退出不精准、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程序,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开展贫困退出,确保群众满意,经得起各级的考核和时间的检验。

强化督查,全面整改。抽调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府)目督办、县扶贫办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强对各行业扶贫部门和人员的督查问效,对照时序进度要求,进行催办提醒。对经反复提醒仍推进不力、不履职、工作严重塌时序进度,影响工作推进、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提交县纪委监察局进行问责处理。进一步压实扶贫工作责任主体,确保脱贫攻坚问题督察整改取得实效。(李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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