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四项措施抓实综合数据监管平台建设
来源于:晋宁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8 17:22:04
编辑:晋宁—张亚云
晋宁区采取四项措施抓实综合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努力使数据平台成为区委、区政府谋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参考、进行决策的依据,考评工作的标尺。
压实三个责任,组织保障到位。印发了《晋宁区纪委监督局综合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把数据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抓总,安排工作人员8名,负责四个应用系统的管理,落实应用系统分块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有专人负责各自对应综合数据平台党风廉政建设监管系统、村级“三资 ”监管系统的监管责任,每村一名“三资 ”监管系统管理员,负责初始数据录入及更新,由乡(镇、街道)全面负责“三资 ”数据的审核发布,按照平台建设“全面、及时、准确”的工作要求,做好数据采录审核发布工作。
把握两个关键,加强培训指导。建立大数据管理制度、技术培训团队,定期开展大数据平台业务专题培训, 采取全区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培训和到村现场演示相结合的方式,对大数据管理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三重”工作监督、纪委内部监管、村级“三资”监管等四个应用系统管理、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坚持实录严审,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各应用系统信息、数据采集录入指导组,紧紧抓住数据质量这个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核心,以村为单位,进行“三资”基础数据采集录入,逐项认真据实填写。严格落实信息签字确认制度,初步形成村录入、职能部门指导、乡审核、平台发布的信息采集、联审工作方式,构建起跨部门、跨行业横向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数据采集实、逻辑关系准、发布质量高。
健全四项制度,推进长效发展。建立区纪委牵头抓总,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抓落实、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人管、不脱节。制定大数据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明确大数据信息采录工作人员责任制、部门核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具体措施。区纪委负统筹协调责任,乡(镇、街道)负主体责任,部门负核查指导责任。实行账号信息专人负责制,严禁将账号密码信息泄露给其他无关单位或个人,账号管理人员对数据安全负有全部责任。严格落责任体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和惩戒约束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性局面。
晋宁区纪委综合数据平台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管、“三重”工作监督、纪委内部监管、村级“三资”监管四大版块构成,依托晋宁区OA办公系统运行,对区纪委内部各部门效能作风、区级各职能部门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村级“三资”等情况进行监督。晋宁区纪委将依托综合数据平台建设,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构筑起资源共享、区乡一体、延伸基层、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监督有效的数据防腐网络体系,实现全区预防腐败信息以电子化、数字化形式自动采集、交流和再现,实现对政府职能部门效能、村级“三资”管理的电子监察全覆盖。(张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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