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加强“三资”管理 防范基层“微腐败”

来源于:嵩明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8 17:07:11

编辑:嵩明—王瑞华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直是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产生基层的“微腐败”。嵩明县探索通过“五个方面的管理”,明确管理范围、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信息系统、制定管理制度、实现监督多元化,有效防范了基层“微腐败”,确保农村“三资”的管理更加公开透明。1至6月,全县共受理举报村组干部涉及“三资”方面的信访件73件,较去年同期的153件减少80件,减少了52%。

    明确管理范围。明确农村集体“三资”的范围和含义,“三资”主要包括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针对群众较关注的资产处置、土地征用补偿、上级拨入资金等各项货币性收入管理,集体财务开支和各项资金支付的管理,各项债权债务的管理进行了明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管”;同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全县75个村(居)委会、576个村民小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截止目前,代管资金58228.5万元。

    健全组织体系。依托县(财政局)、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组)政务为民中心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由村(组)为民服务中心承担“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三资”管理使用的日常监督。通过县、镇、村级的组织体系,实现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健全的组织体系,实现使用与审核,审核与监督的相互分离,较好地体现了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和介入。目前,嵩明县已对75个村(居)委会完成了资金代管,并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完善信息系统。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运行安全,针对农村群众中有年轻人熟悉电脑微信等实际,嵩明县依托“中国嵩明网,在现有的信息公开频道”---村务公开栏目的基础上,建立“互联网+村务公开”平台,针对不同群体,实现了监控信息化,同时在三镇一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建成集“收支报账网络化、凭证附件式管理、管理预警提示、网络公开查询和档案数字化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三资”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农村“三资”管理的网络服务。

    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嵩明县村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嵩明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源头上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招投标等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收支的报账业务和会计核算,由村委托镇(街道)“三资”服务中心统一代理;同时建立资产、资源登记清查制度。各类资产、资源的管理台账、处置变动及年终清查结果及时建档登记,报镇(街道)“三资”服务中心备案,实行动态管理。

    实现多元监督。今年以来,75个村(居)委会按月定期公开“三资”运营情况和各项财务收支,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1至6月,75个村(居)委会都对“三资”使用情况,以微信、黑板报,张贴等方式在各村民中进行了8次公示,并向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了6次报备;县、镇(街道)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审计,财政对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前的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在村级公益事业园、乡村道路等项目工程建设和处置集体资产时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实现了监督多元化,有效解决了侵害群众利益的“监管盲区”,从源头上防范了基层的“微腐败”。(毛丽凯  余绍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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