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第二轮巡察情况通报

来源于:呈贡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8 11:18:43

编辑:呈贡—郭春华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6日至4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分别进驻区科信局、区民政局、区供销社,开展了为期15天的巡察工作;4月6日至4月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洛龙街道,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察工作。

本次巡察重点围绕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纪律作风是紧还是松等方面对被巡察对象进行“政治体检”,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区委巡察组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共发现存在问题63个。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结束后,区委各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分别向4个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本次巡察的4个单位党组织,集中反映出以下问题: “四个意识”不强,党组织领导作用弱化,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机关和基层党建弱化虚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廉政风险突出。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发现区科信局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没有建立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思想教育抓得不紧不实;在解决非公经济党组织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落实经济稳增长政策等方面,主动作为意识和担当精神不强。在党的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支委会未正常召开,支部未设立党小组,“党费日”制度执行不力;党委议事决策等制度不健全,党委会未正常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部分非公经济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活动未正常开展。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不够,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财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审批、小微企业补助和中小企业扶持奖励等方面廉政风险问题突出。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发现区民政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思想教育抓得不紧不实;党组及领导干部缺乏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对班子成员和干部中存在的思想和纪律作风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个别领导干部遇到“急难险重”问题时“推诿滑拖”。在党的建设方面,对政治理论学习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党课吸引力不强;谈心谈话流于形式,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不深入;机关支部届满未按规定进行换届,支部未设立党小组,“党费日”制度执行不力。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弱化,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物资储备方面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区供销社党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健全;党委班子及领导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精神,对机关和下级基层社党组织管理宽、松、软;对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在党的建设方面,未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多年未发展新党员,不按时、不足额交纳党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党委民主决策机制缺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程序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存在主要领导“一言堂”的情况;未认真执行党建相关制度,工会常年未换届。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主要领导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变相违规发放津补贴;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不到位,廉政风险突出。

区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发现洛龙街道党工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的领导方面,“四个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思想教育抓得不紧不实;少数部门存在工作推诿扯皮现象,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执行力不强、联系基层不紧密、服务群众不接地气的问题。在党的建设方面,“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以机关干部职工大会代替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未正常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落实不到位,谈心谈话流于形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得不实;个别社区党组织班子不团结,存在软弱涣散现象。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识不清晰,层层传导压力存在逐级减弱现象,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不够;纪工委监督力量薄弱;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有“老好人”思想,干部管理宽松软;社区党员干部婚丧嫁娶方面还存在大操大办的现象;内控制度不健全,街道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不完善;对街道成立的经济实体和社区集体公司监管不到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在反馈过程中,区委各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将反馈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强化领导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按照报告整改情况狠抓落实,协调推进,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巡察组还发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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